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身為公民,對公共事務或公共利益,


負有監督的責任,


這是公民社會對公民賦予的權利及義務.



我不知道台灣是民主過了頭,還是跟本就...不民主,


"事實"往往不能曝光....更不能訴諸大眾,


因為主政者看不見"正義",


他們眼裡只有"權力"與"利益",


而普羅大眾只會選擇保全自己,


敢發聲的最後下場就像"阿珠"或"查理",


唉!!這個社會啊....已分不清什麼"是非"了,


小老百姓要的只是安居樂業罷了.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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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哈遊記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0) 人氣()